《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汇总

交通事故律师 2023年6月24日评论字数 620阅读2分4秒阅读模式

同一被保险人名下的车辆发生互碰是否属于三者险赔偿范围?

对于生效民事调解书已确认一次性处理后的损失能否再主张赔偿?

驾驶人从业资格证过期不能必然引起商业险拒赔

“超标”二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后,不应适用交强险的赔偿规则!

虽然交警部门认定受害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其闯红灯的行为对损害后果亦存过错,需自行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定残日后的误工费不应再单独计算!

商业险免责条款在交警部门未对驾车驶离现场的肇事司机作逃逸认定交通事故中的适用

保险公司交强险追偿范围的确定

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不产生效力!

驾驶人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是否免赔?

交通事故造成待售新车的贬值损失依法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营运行为发生事故后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认定

工伤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时赔偿标准的认定

挂车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认定

宠物犬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及赔偿

买受人持车辆出卖人交付的伪造交强险保单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雇员使用雇主所有的机动车去买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无法确定是否发生接触的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无证驾驶者好意同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侵权人车辆未与受害人发生直接碰撞的,是否免除其赔偿责任?

挂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产生的停运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被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

从车上摔落的车上人员不转化为第三者!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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