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用途和法律规定 | 标准和说明 |
1 | 损伤程度鉴定 | 主要用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实施过程中,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 | 2014年新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2 | 伤残等级鉴定 | 主要用于各类涉及人体损伤的民事赔偿、保险理赔和行政调处等事宜(分为道标、工标、保险、人身伤害、运动员、革命军人等多种标准) | 目前有多部门颁布的不同标准 |
3 | 损伤后的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 | 主要用于计算人体受到损伤后在治疗康复过程中涉及的误工、营养和护理费用 | 目前有多个地方标准和公安行业推荐标准 |
4 | 医疗过错鉴定 | 依据原《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刑法》《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 | 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医疗常规 |
5 | 因果关系鉴定 |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 | 主要借鉴日本经验和中国实践 |
6 | 参与度鉴定 | 因果关系量化分级表述,主要作为计算赔偿数额系数的参考依据 | |
7 | 医疗依赖 | 医疗依赖与伤残等级一样属于损害后果的一种,医疗依赖主要用于计算后续治疗的费用 | |
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 主要用于计算今后的护理费用。参见《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 公安行业推荐标准 GA/T800-2008 | |
9 | 治疗费合理性鉴定 | 主要评价实际发生的医疗、药物、康复等治疗费用是否有必要、与行为人造成的实际后果(损伤、疾病等)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及其强度 | 临床各科的诊疗常 规、药典、医学教科书等 |
10 | 后续治疗费鉴定 | 对于需要继续进行治疗的被鉴定人,根据临床医疗机构的常规, 概算出大致的医疗费用,如二期拆除内固定等 | 日前鉴定机构需常规性邀请较高资质的医疗机构专家会诊确定 |
11 | 残疾器具费鉴定 | 根据被鉴定人实际损害情况、我国现有残疾器具配置的有关标准,评估被鉴定人配置某种类、型号残疾器具的必要性、使用周期等,便于计算该项赔偿费用。参见《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等 | 较少开展,主要在一 些工伤事故中开展, 劳动保障部有相应规定 |
12 | 居室改造方案和费用等鉴定 | 今后还可能根据诉讼需要开展,主要包括无障碍通道、卫生间、起居室等的改造必要性、方案和费用(方案和费用涉及建筑工程和司法会计鉴定等学科)。如大面积烫伤者,体温调节能力丧失,需要配置空调、电能等 | 日前我国法律实践中尚未开展,值得今后多加研究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