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用于:❶ 垫付抢救、丧葬费用;❷ 一次性困难救助。
(1)抢救、丧葬费用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丧葬费用:
所需材料:
❶ 出示申请人、受害人身份证原件;
❷ 出示申请人、受害人的关系材料(如户口薄等原件);
❸ 携带医疗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该项材料申请丧葬费用无需提供)。
到事故发生地的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救助基金受理窗口)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
(2)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条件
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或残疾,造成受害人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确需救助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监护人可以向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经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审批同意的,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庭一次性困难救助:
所需材料:
❶ 出示申请人、受害人身份证原件;
❷ 出示申请人、受害人的关系材料;
❸ 申请人为困难群众的,应出示救济身份证件;
❹ 若交通事故非逃逸案件或案件已侦破,需出示《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院文书材料;
到事故发生地的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救助基金受理窗口)填写申请表、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等相关材料(按实际情况选填)。
(3)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地址
向事故发生地的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救助基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广州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0-83112575、020-83112574
广州市各区救助基金受理窗口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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