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统计数据属于计算基数,省赔偿纪要属于计算方式,详见广东省高院等《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的通知(粤高法【2018】39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粤高法(2019)100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8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发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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