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和保险公司如何防范修理厂的三十六招欺诈手段

交通事故律师 2018年6月13日评论2字数 2348阅读7分49秒阅读模式

车主和保险公司如何防范修理厂的三十六招欺诈手段

众所周知,一些不法修理厂参与保险欺诈从中取得了不小的利益,因此防范修理厂保险欺诈仍显得尤为重要。面对这些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疑案,虽然保险公司有时掌握一些外围线索和情况,但由于修车厂人员熟悉理赔流程,作案手段老练且不留痕迹,一旦保险公司走访调查不及时,采痕取证不到位又或存在内外勾结等情况,就很容易导致难以收集到确凿充分的欺诈骗赔证据,致使一些理应拒赔的案件骗赔得逞。

修理厂参与欺诈的常用手段

修理厂的保险欺诈形式多样,手段也不断“进化”,但万变不离其中,常见的几种欺诈类型可以总结如下:

1、利用客户简单维修的车辆制造真实的碰撞事故;

2、利用客户简单维修的车辆换上损坏的配件后制造碰撞事故;

3、利用客户真实的小的保险事故制造二次碰撞,扩大事故损失

4、利用客户不能赔付的事故(如对方负全责、酒后驾驶)重新报案重复索赔(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停放碰撞均有);

5、利用一个真实的单方事故车辆嫁接另一个与本事故无故无关的已发生事故的三者事故车辆,而让标的负全责;

6、在定损前对保险事故车上未损失的主要配件进行调包;或在定损过程中把可修可换或无需更换的配件列入换件中,然后喷漆以应付修复验车和客户。

7、利用高档老旧车型或价值较高已损坏的物品作为无责的第三方,制造真实的保险事故,而让标的车负全责等等。

修理厂欺诈案件的特点

1、多数以被保险人代报案、代索赔的代理人身份参与欺诈,因此往往被保险人、驾驶人、报案人非同一人,事故当事人(特别是报案人)大多是修理厂人员,而非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本人;且不提供真实的被保险人联系方式。

2、从单方事故逐步扩大到双方事故中来,因此事故多以快处单或互碰单的形式索赔,且事故单(快出单)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三者信息虚假;由一人作案到多人合作;由非现场事故到现场事故,在现场的虚假案件中大多是老旧车型、事前套好调包件。

3、单方事故的证明多以派出所证明或小区报案证明为多,且事故类型多以碰垃圾桶、撞助动车(私了)、撞护栏(已修复)、撞路障墩等为主;

4、调包件多集中在价值较高的配件上如气囊、大灯、轮胎、钢圈、水箱、冷凝器等;

5、嫁接的三者车事故,主要部位的碰撞痕迹不相吻合,嫁接时可能作二次碰撞,因此有部分碰撞痕迹是相吻合的;

6、双方事故的交警事故证明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交警根据事故当事人描述出具了事故证明(交警未到现场),二是快处单或事故证明是买来的且内容自己填写,有时会出现同一人笔迹;双方事故中追尾大货,对方无损、无责经常出现。

7、某些欺诈案件多集中出现在多次出险的车辆上,且同一报案人、同一报案电话会频繁出现;

8、某些欺诈案件现场报案较少,多在48小时内非现场报案;

9、某些欺诈案件往往在查勘定损中被发现时,多数会进行投诉、恐吓和纠缠,少部分会对定损员进行贿赂。

修理厂欺诈案件的防范手段

针对修理厂参与欺诈的特征,下面给出几点风险防范要点,供参考!

1、查勘时首先核对被保险人、驾驶人、报案人是否是同一人,非同一人的案件必须把此案暂定为疑义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被保险人、驾驶人、报案人之间的关系。核实被保险人是否知道此次事故及事故的损失程度等情况。

2、搜集、整理一些修理厂报案人、报案电话的黑名单,对这些报案人、报案电话报案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调查;严禁合作的网点修理厂代客户报案;

3、对多次出险的修理厂报案案件,严格执行现场复勘规定是查勘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对如下信息进行核对:

(1)核对每次出险的照片,查看是否有相同的损失部位、相似的损失痕迹,以确定原损失项目是否更换或修复。

(2)核对每次事故的报案人是否是同一修理厂人员;是否使用同一报案电话。

(3)核对出险地点是否是同一区域或同一地方;同时关注出险原因。

4、对非现场报案的单方事故,一定要严格地、及时地进行现场复勘,测量碰撞的高度和宽度、比对碰撞痕迹、查勘标的车、被碰撞物的碰撞附着物、搜集现场散落物等,同时核对驾驶员身份、了解事故处理民警的相关信息、查找相关拖车公司的事故信息、作好当事人的笔录等。

5、对双方车损事故,必须做好如下几点:

(1)核对事故快处单、互碰单的真实性;

(2)核对标的、三者的身份和当事人电话号码的真实性;

(3) 双方事故复位时要对双方车辆的碰撞点、碰撞的高度、宽度进行测量,核对双方车辆的碰撞附着物是否吻合,分析碰撞痕迹的方向与受力方向是否一致。

(4)严格审查双方事故处理中代理人的身份,并要求现场提供被保人的委托函和被保险人的联系方式;

(5)对疑义案件还要从事故单中提供的对方承保公司的信息中核实事故的真实性,了解对方保险公司报案、索赔的情况;

6、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均要电话联系被保险人,必要时面见被保险人,了解事故的真实性,对疑义案件或大额案件要做好驾驶员、被保险人的笔录;

7、查勘时对高价值配件的损失必须认真检查有否拆装的痕迹、碰撞的痕迹是否是新的、配件的新旧程度与该车其他配件的新旧程度、颜色是否一致,损坏的部位与本次事故是否有关联性,特别关注气囊、大灯、水箱、冷凝器等高价值的配件;

8、认真做好事故车辆解体前的损坏记录工作,对未损坏的配件或有争议、疑义的配件及时贴上标签;对疑异案件,要明确告知修理厂,在查勘、调查结束前不得拆解。

9、对重大、疑点明显的案件要及时会商,必要时请调查公司介入调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10、严格执行修复验车制度和必要的旧件回收制度,但严禁以修复验车或收回旧件的方式来处理可修可换或无须更换的配件。

以上是修理厂参与保险欺诈案件的一些常见手段、特点以及风险防范要点,供大家参考、交流。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案情更加复杂的案件,这就需要理赔人员多思考、多总结,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中荷铭轩」。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8年6月13日
  • 除特别注明外,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用于学习交流分享,转载请务必保留原作者等信息。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