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于2017年2月28日发布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增长7.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21495元和9519元,分别增长8.3%和8.8%。
2017年山东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调整为:
一、2016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680240元;
二、2016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为:279080元。
四、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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