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全损,是高保低赔,还是实保实赔?
有些事故可能导致车辆严重损毁,无法修复。那么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全损处理,那么在费改前后、新旧条款并存的情况下,是高保低赔,还是实保实赔呢?
一、车辆全损后,“保多少赔多少”吗?
商业车险费改前后差别很大:
费改前的旧条款中,全损按照出险时候车辆实际价值赔付。
费改后的新条款中,全损按照投保保额赔付。
1、费改前旧条款
全损的赔偿限额=出险时的车辆实际价值。
实际价值:一般情况,新车购置价(裸车+购置税),扣去使用折旧后(小轿车每月折旧0.6%)的价值。
举例,2015年1月买的一辆福克斯1.6L三厢车,新车购置价15万元,2016年1月份,该车的实际价值已经降落至12.84万元。
虽然买的仍旧是15万元车损险,但是全损后的赔款最多为12.84万元。
高保低赔,也只有在全损时候才会体现。一般损失更换配件时候,还是按照新配件价格进行赔付。
2、费改后新条款
全损的赔偿限额=投保时的车损险限额。
即投保时候,保额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全损事故,均不再折旧,以投保时的保额认定。
举例,2015年购买的大众朗逸13万元,到2016年同期,实际价值为11.1万元,那么费改后的新条款,车损险只用买11.1万元,发生全损后的赔也款为11.1万元。
即实保实赔,买多少的保额,全损就按多少的赔款承担。
二、车辆还能修复,保险公司建议推定全损?
有些车辆损失并不是很严重,仍可修复,如果修复价值高于推定全损的总价的,保险公司建议推定全损,可能还冒出来个车辆拍卖公司。
这种情况一般由保险公司与车主、车辆拍卖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保险公司足额赔款给车主,同时获得车辆处置权。保险公司委托拍卖公司把车辆残值拍卖掉,或者将车辆卖给维修厂获得价款。
此种处理方式,对不想修车的车主、不想承担高额修理费的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拍卖公司,都是个不错的选择。推定全损后保险公司获得车辆旧件,目的也是为了减少损失,将车辆残值弥补部分保险金支出。
如果车主为了方便快捷,只能接受保险公司推定全损,否则为了修复爱车,只能经过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的诉讼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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