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赔偿项目、数额及依据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
住院30天:2013.08.28-2013.09.27《出院记录》
30天×50元/天=1500元
二、营养费:1500元
原告头部受伤严重且被评为拾级伤残
三、护理费:2400元
护理时间:住院30天 护理标准:80元/天
30天×80元/天=2400元
证据:《证明》:住院期间有陪护一人。
四、误工费:17033.33元
误工时间146天 :2013.08.28受伤住院--2014.1.20评残前一天
收入标准:3500元/月
3500元/月÷30天×146天=17033.33元
证据:《出院记录》医嘱3:全休2个月;工作证明、企业注册基本资料。
五、伤残鉴定费:840元 发票1张
六、残疾赔偿金:60453.42元
30226.71元/年×20年×10%=60453.42元(2013年标准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30226.71元/年计算)
证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拾级伤残);户口薄(城镇户口)
七、交通费:1000元
1、原告家属在原告住院期间进行护理所花费必要交通费;
2、原告出院及伤残鉴定时所花费的必要交通费。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
原告受伤严重,且被评为拾级伤残;被告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共计:9672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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