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建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0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96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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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建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0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96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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