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661元
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
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
浙江省(宁波除外)
数据来源:
浙江统计局http://www.zj.stats.gov.cn/tjgb/jmszgb/201601/t20160129_168787.html
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嘉兴地区赔偿标准提高一倍: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嘉兴地区已经不区分农民和居民身份,一律按居民赔偿,意味直接从原来农民死亡只有422500元,变成874280元。
湖州地区赔偿标准提高一倍
通知
各基层法院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业务庭:2015统计年度宁波市各项居民收支和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已由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现将中院民二庭收集的各项相关数据通知如下:
年份:2015年 宁波市交通事故赔偿数据(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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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城镇 | 农村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7852元 | 26469元 |
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29645元 | 17800元 |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 57550元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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