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案件保险公司一般理赔流程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多数当事人对正常的理赔程序不太清楚,广州交通事故律师结合实际操作情况和有关保险公司规定总结以下保险理赔步骤,本文仅仅针对正常的在保险公司的理赔途径,通过法院诉讼途径不在此述,可参见其他文章。
1、在接到人伤案件报案后,保险公司首先对案件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登记车牌号码、出险时间、地点、驾驶人、出险经过以及报案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然后安排医疗核损员对案件进行前期介入。
2、医损人员一般在抢救治疗期(3-7天左右)结束后介入,一方面与被保险人联系,告知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另一方面前去看望伤者,与主治医师交流,了解治疗过程及大概所需费用。
3、对于伤情较重的伤者,医损人员每15-30天会再进行联系,了解伤者治疗情况,预测是否构成伤残,预估全部人伤费用。
4、等伤者治愈或伤情稳定后,与被保险人或者肇事方前往交警队调解结案。在调解前,医损人员可根据伤者住院资料给被保险人或肇事方调解建议。并对伤者索要费用中不合理部分予以剔除。
5、调解结束后,被保险人递交索赔材料,医损人员根据保险条款,对人伤损失部分予以核定,并电话通知被保险人核定的金额。
6、根据医损人员的核定以及保险条款约定,对该案进行理算并结案,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在签署有关授权协议后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伤者的银行账户。
备注:交通事故案件诉讼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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