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会立即报警,交警接到报警受理报案后,交警部门首先进行现场处置,经过现场调查后发现有需要检验鉴定的,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或鉴定,后作出事故认定,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还会经过复核程序,如果涉及到后续的协商赔偿事宜,交警可能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处理交通事故具体的程序如下:
一、报警和现场调查
派交警赶赴现场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交警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进行以下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一般来说,交警会在事发一周左右到医院找伤者做笔录,做完笔录基本上意味着现场调查结束;
4、其他调查取证的方式。
二、协商和简易程序
(一)自行协商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下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1、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固定现场后(确保安全后对现场拍照、标划事故车辆位置等),撤离现场进行协商;
2、非机动车之间以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撤离现场后再进行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填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受害人可以此作为协商凭据向对方索赔。
(二)简易程序
对于交通事故仅造成人员轻伤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财产损失,交管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所谓简易程序是指事故处理程序较为简便、快捷,可以当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以及暂扣事故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
交管部门适用简易程序对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及调解结果”一栏中记录调解结果,经当事人签名当场交给当事人。
具体可见: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是什么?
二、检验鉴定
1、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例如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应在撤离现场之日起3日内指定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的时间,需在20日内完成,申请延长的经设区市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超过期限的报省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3、交警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4、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这个时间较短,需要当时尽早做好准备,而且检验鉴定结论是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重要依据,更应该重视这个程序,以免作出不利于己方的结论。
5、如事故死亡的尸体处理,检验鉴定结束后应立即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对于10日内无人认领的尸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具体可见: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是什么?
三、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具体可见: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
1、普通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逃逸的,交管部门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管部门应在检验、鉴定结论作出后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上会详细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地点、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和保险凭证号、通行方向和接触部位等。
各方的责任划分情况,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33种情形可以参阅《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图解)》一文
四、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由于事故认定书在案件中的作用非常关键,绝大多数法院是按照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一旦作出事故认定书,就很难再推翻,因此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该及时提出复核申请,提出理由,争取改变过错责任认定。
具体可见: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五、事故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见本站其他文章。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一般来说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要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调解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出的维持原认定结论的复核结论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警调解开始的时间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1、 交通事故致死的,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
2、 交通事故致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 交通事故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定损之日起。
交警组织的调解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向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说明其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的请求;
3、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额。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确定;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毁损财产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值确定。
六、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的,当事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下文会详细讲解诉讼途径解决的技巧和经验。具体可见,交通事故怎么起诉?本站文章。
(一)起诉
(二)上诉
交通事故律师备注:欢迎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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