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高度危险责任:第1240条【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 05月25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高度危险责任:第1239条【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 【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高度危险责任:第1236条【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来源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201条【教育机构外第三人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教育机构外第三人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20条【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9条【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3条【承揽中的定作人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中的定作人责任】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 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条来...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2条【个人用工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用工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 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1条【单位用工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单位用工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 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 05月24日评论单位责任 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释论之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1190条【暂时丧失意识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暂时丧失意识侵权责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 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 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05月24日评论 阅读全文